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最后的审判(续) #3

3.基督教界的普遍观

3.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:在最后审判之日,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,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;那时,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,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。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,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,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,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。另外一个原因是,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,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。只要对灵魂、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,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。不过,人们若认识到,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,和在世时一样;唯一区别在于,那时他披上灵体,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;属灵人看得见灵体,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,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,只能发生在灵界。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。

最后的审判 #33

33.当教会走到尽头

六、当教会走到尽头时,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;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,教会就走到尽头 

33.当教会走到尽头时,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,这当中的原因有很多。主要原因是,那时,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开始消亡,与这平衡一道消亡的,还有人的自由本身;人一旦失去自由,就再也无法得救了,因为这时他无法在自由中被引入天堂,而是出于自由,或很愿意被带入地狱;没有自由,没有人能被改造,人的一切自由皆来自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。事实的确如此,这一点从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中的两章明显看出来:其中一章论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(589-596节);一章论述了人通过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(597-603节);那里还说明,没有自由,没有人能被改造(598节)。

天堂与地狱 #536

(下)地狱篇五十

(下)地狱篇

五十六、主掌管地狱

536.前面论述天堂时处处(尤其2-6节)说明,主是天堂的神,整个天堂的管理都在主的手中。由于天堂与地狱,并地狱与天堂的关系就像两个彼此反对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,其作用与反作用产生一种平衡状态,而一切事物都存在于这种平衡里面,以便一切事物都能被绝对保持在这种平衡中,故掌管这一个的,也必掌管那一个是很有必要的。也就是说,除非同一位主控制地狱的攻击,节制他们的疯狂,否则平衡必被摧毁;平衡一被摧毁,一切事物都会灭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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